| 我公司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,以优质的产品、完善的服务诚招全国各地经销商,共谋发展,共铸辉煌。
一 总经销条件
1 本公司面向全国各地诚招全国各地经销商:经销商须有稳固的营销网络,雄厚资金及良好的信誉度。省级总经销商年销售额达200万元;地级总经销商年销售额达150万元;县级总经销商年销售额达100万元。
2 总经销商不得跨区域窜货销售。否则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取消返利和总经销资格,终止合同。
3 总经销商必须在一年之内打开市场,否则终止合同,另选经销商。
4 经销商根据当地市场状况积极反馈信息,为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5 经销商必须根据合同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年销售计划,达不到销售计划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扣除返利,超计划销售者奖励。具体办法:
5.1年销售收入超出100万元者(不包括运费、税金及100万元),除返利外奖3%。
5.2年销售收入超出200万元者(不包括运费、税金及200万元),除返利外奖6%,按此二条奖励办法依次类推。
二 公司条件
1 本公司以货抵广告促销费用,年广告促销费用是经销商年销售总额的25%,给经销商包干使用(节约不退,超支不补),促销费用按产品出厂价为计算基础。
2 广告促销费用为期一年,如遇特殊情况需用时,双方协商解决。
三 结算与提货方式
1 协议签订后,经销商预付10%定金,公司根据协议积极组织生产,10日内发货。经销商首批进货时付75%款,拉100%货,剩余25%作为广告促销费用给经销商包干使用。在销售过程中,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适当给予调货。
2 厂方仓库提货并由厂方代验收,公司只承担长途运费。
3 经销商如对货有异议,需提前七日通知厂方,否则后果自负。
四 纠纷争端处理
1 公司承担由本公司产品质量造成的责任,经销商在本地销售过程中,遇到相关部门抽检,相关手续费用由经销商自己负担。
2 解决合同纠纷执行经济合同法,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仲裁。
以上是我们青岛怡珠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产品市场营销方案,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加盟怡珠葡萄酒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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